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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世纪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暨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赛的通知

时间: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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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杨

审核:张恩 崔光奔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百千万工程”重大战略部署,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大学生为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支持助力大学生创新创业。学生工作处、校区团委、创新创业学院决定联合举办“世纪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暨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

二、大赛内容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简称“小挑”)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实践性和群众性的创业交流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大赛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致力于引导广大青年大学生积极助力广东高质量发展,踊跃投身到中国式现代化火热实践中,共设置五个类别。

参赛项目应结合自身实际,严格按照以下分类选择参赛组别

(一)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类:分为人工智能组、网络信息组、生命科学与医药组、新材料组、新能源组;

(二)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类:分为农林牧渔组、电子商务组、旅游休闲组;

(三)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类:分为政务服务组、金融服务组、消费生活组、医疗服务组、教育培训组、交通物流组;

(四)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类:分为环境治理组、可持续资源开发组、生态环保组、清洁能源应用组;

(五)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类:重点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分为文化创意与工艺设计组、体育竞技组、文化交流组、经济与贸易组。

三、参赛对象

凡在2026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广东省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广东省内在校在籍的港澳台侨大学生,均可参加本届赛事。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2026年6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2024年度、2025年度获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项目(即“攀登计划”)资助的团队原则上必须参加。

四、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竞赛以团队形式参赛,要求参赛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团队,鼓励跨学科、跨学域组队参赛。

3、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老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

4、往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一一创新创效竞赛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不可报名参赛。

5、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6、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7、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或预期成效的证明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涉及动植物保护研究、医疗卫生、燃气用具等需提供相应的鉴定或认定证明。

五、参赛申报

本届大赛分为内地大学生参赛项目、港澳台侨大学生参赛项目两个类别。其中,港澳台侨大学生参赛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广东学籍的港澳台侨学生,且团队成员中广东学籍的港澳台侨学生人数须占团队总成员数的50%或以上。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及提交项目计划书(即日起-2025年11月30日)

1、申报者应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填写《第十五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表》和撰写项目计划书(无模板,内容可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它说明等),并将《申报表》、项目计划书、汇总表打包提交至各书院/学院团委。各分团委组织初赛,选拔推荐校赛的项目,对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填写情况进行把关。

2、各分团委参照广东省及学校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初审初评工作,择优上报,港澳台侨大学生申报项目可单列。请于11月30日前将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表(附件1)、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汇总表(附件2)、项目计划书发送到学生科技协会邮箱:beilikexie@126.com。

(二)校内评审(2025年12月1日-12月16日)

校区团委将组织专家进行复赛评审,通过书面评审、答辩、公示等环节,在作品中评出校内赛金奖、银奖和铜奖作品,对于获得金奖、银奖、铜奖项目的指导老师均授予“优秀指导老师”,根据竞赛组织实施情况、竞赛成绩等,评选“优秀组织单位”。推荐优秀团队参加2025年第十五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三)青创训练营(2025年12月-2026年3月)邀请专家评委对获奖项目进一步优化打磨,分阶段分轮次进行线上线下辅导,择优推荐项目参加2026年“挑战杯”省级竞赛。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推进就业创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践的有力举措,对广东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强省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

(二)多措并举,鼓励支持。各分团委要结合大赛的要求,注重与“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攀登计划”专项资金、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的衔接和拓展,鼓励学生将科技创新项目转化为创业实践,引入社会多方力量为参赛项目提供资金、资源、智力等方面支持,努力推动参赛项目的成果转化。

(三)站稳立场,严格把关。各分团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参赛成员和作品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或在本次参赛作品以及曾在社交网络媒体、公开场合发布违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言论的,一律不得参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注重做好大赛宣传工作,广泛借助各类媒体手段,在学生群体中、在社会上营造关注、理解、支持大学生投身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提升赛事的社会影响力与品牌传播力,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附件1: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表

附件2: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校区团委、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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