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是临时居民户口,有别于正式居民户口,毕业后应将户口迁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2024级研究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学生集体户,如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原则上迁至珠海校区,也可以不迁仍保留原籍。迁户指标只限新生当年有效,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户口迁移材料视为放弃户口迁入,在读期间不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二、选择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入地址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金凤路6号17栋(学生)。新生报到入学后户口迁移证先自行保管,到校后按珠海校区户籍部门通知办理入户手续。
三、办理户口迁移证须注意事项
(一)户口迁移证不能涂改,必须是纯打印或纯手写。根据珠海市户政部门相关规定,原户口登记机关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对有错误、缺漏项目的户口迁移证,应一律作废,在更正或补充相关内容后,重新发出户口迁移证,不得涂改后加盖印章使用;
(二)出生地、籍贯不能为缺漏,且均须具体为X省X市或X省X县;
(三)在户口迁移证正页的签发日期处应加盖签发机关的户口专用章,加盖的户口专用章要求印模清晰,以便查验。
四、办理户口迁入所需资料及流程
(一)所需资料
1.户口迁移证(用铅笔在正面右上角写上身高和血型);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正反面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1.入学后请准备好以上材料,待户籍部门统一通知后办理;
2.新生本人由户籍部门老师陪同前往珠海市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现场办理照片采集、指纹录入等迁入手续;
3.新生户籍办理完毕后,所有学生户籍卡均需存放在学校户籍部门统一管理,学生需要临时使用时可到综合楼302户籍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
新生办理完毕户口迁入手续后,原居民身份证仍有效,新生可选择是否办理珠海市居民身份证,新生持原居民身份证可以在珠海办理港澳通行证、护照及考驾照等事宜。
五、新生选择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珠海校区)后,除学籍异动等特殊情况外,在校期间不得再将户口迁出,毕业后按照珠海市户政部门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户口在校期间不受理姓名、出生年月、民族、籍贯等主要项目变更申请,如需变更请在入学前到户口所在地变更后迁入学校或毕业迁出后办理。
六、户口迁移证签发日期在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均可,有效期超期不影响落户。
七、珠海校区户籍部门办公地点:综合楼三楼302办公室
户政业务咨询电话:0756-6846135(胡老师)
八、未尽事宜按北京理工大学及珠海校区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