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北理工发﹝2017﹞31号),现就珠海校区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奖学金设奖内容及评选范围
(一)设奖内容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
(二)评选范围
具有北京理工大学学籍,在珠海校区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符合本通知评选条件者,均可参与评选。
(三)奖励标准
优秀学生奖一等奖每人1100元,二等奖每人800元,三等奖每人500元。
二、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2.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严谨求实,勇于进取;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5.积极参与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体育达标;
6.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7.受到校级警告以上处分者,自处分下达之日起,一年内取消本科生奖学金评选资格,以学工处处分信息为准。
三、评选方式
本次奖学金由各书院负责组织初评及拟定获奖名单;珠海校区学生服务中心完成审核汇总并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上传至学生综合数据平台;本部学生服务中心完成复核、公示后,按流程上报学校审批。
四、评定流程
1.各书院依据综合素质测评方案,核算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末的学习成绩及排名、德育成绩及排名、综测成绩及排名,拟定本科生优秀学生奖获奖学生名单,于3月18日前将附件2《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优秀学生奖获奖信息汇总表》报送至联系人OA邮箱。
注:本学期转专业学生,由其上一学期所属书院统一组织评定。
2.珠海校区学生服务中心审核汇总获奖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本科生优秀学生奖获奖结果上传至学生综合数据平台。
3.本部学生服务中心在中心网站“校内公示”栏目,对奖学金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学生可自行查询并反馈相关问题。
4.本部学生服务中心完成获奖名单审核后,按流程上报学校审批。
五、工作说明
1.优秀学生奖非军工类专业获奖比例为40%:一等奖按专业年级人数的5%,二等奖按专业年级人数的15%,三等奖按专业年级人数的20%。
2.该学期必修课、选修课、限选课均及格的学生有资格参评优秀学生奖。
3.缓考学生可参评本科生奖学金,缓考科目不计入。因私缓考学生是否参评本科生奖学金由各书院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判定。
4.请各书院做好本书院评审工作,确保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北理工发﹝2017﹞31号)
2.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优秀学生奖获奖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学生服务中心)
2026年3月4日
(联系人:谭小群,联系电话:0756-6846100)